社会安全事件分类标准表?
来源:admin 查看次数: 0 时间:2024-06-02 03:18:18
分一般级 较大级 重大级 特大级
一般级:(1)50人以上直接参与冲击、围攻乡镇以上党政机关及重要部门,发生 打砸抢烧、群体性械斗或骚乱。(2)100以上直接参与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聚众闹事和堵断交通要道或枢纽。(3)影响较大的爆炸、投毒、枪击、绑架等严重刑事案件(一次伤亡3—4人)。(4)某一地区范围内重要商品或服务在7日内价格异常波动品种达1—2种,波动幅度达50%,市场有抢购现象。(5)全县超过三分之一的以上的乡镇市场粮食供应开始紧张,粮食价格在一周内上涨20—30%,部分群众开始争购粮食,社会出现了一些不稳定情绪。(6)其他经有关部门规定的一般突发社会安全事件。
较大级(1)100人以上直接参与冲击、围攻乡镇以上党政机关及重要部门,发生打砸抢烧、群体性械斗或骚乱。(2)200人以上直接参与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聚众闹事和堵断交通或枢纽。(3)影响极大的爆炸、投毒、枪击、绑架等刑事案件(一次伤亡人数为5人以上)。(4)某一地区范围内重要商品或服务在7日内价格异常波动品种达2—3种,波动幅度达50%—100%,市场有抢购现象。(5)全县超过一半的以上的乡镇市场粮食供应开始紧张,粮食价格在一周内上涨 30%,群众开始争购粮食,社会出现了不稳定情绪。(6)其他经县应急委认定或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较大突发社会安全事件。
重大级:(1)200人以上直接参与冲击、围攻乡镇以上党政机关及重要部门,发生打砸抢烧、群体性械斗或骚乱。(2)500人以上直接参与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聚众闹事和堵断交通或枢纽。(3)较大规模袭击党政机关、国家重要基础设施、公共聚集场所,造成较大危害的事件 。(4)2—3个乡镇范围内重要商品或服务在7日内价格异常波动品种达3—5种,波动幅度达100%—200%,市场有抢购现象,群众产生恐慌心理。(5)因自然灾害造成全年粮食减产30%以上,超过半数以上的乡镇粮食供应紧张,紧张状态持续10天或粮食价格在一周内上涨50%以上,群众抢购粮食并出现恐慌。(6)其他经县应急委和各专门指挥机构认定或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重大突发社会安全事件。
特大级:(1)500人以上直接参与冲击、围攻党政机关及重要部门,发生打砸抢烧、群体性械斗或骚乱。(2)1000人以上直接参与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聚众闹事和堵断交通或枢纽。(3)大规模袭击党政机关、国家重要基础设施、公共聚集场所,造成重大危害的事件 。(4)全县范围内重要商品或服务在7日内价格异常波动品种达 5种以上,涨幅 达 200%以上,市场出现大面积抢购,部分商品脱销,群众心理十分恐慌.(5)粮食紧张状态持续15天以上或粮食价格在一周内上涨80%以上,市场粮食供应极度紧张,群众十分恐慌,抢购现象十分严重,部分地方出现粮食脱销。(6)其他经县应急委认定或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特别重大社会安全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