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营独资企业如何征收所得税?

来源:admin 查看次数: 0 时间:2024-04-10 14:00:08

私营独资企业如何征收所得税?

私营独资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

  我国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是针对企业而言的包括私营企业。但对独资、私营合伙企业、不征企业所得税,只按照个体工商户征收个人所得税。

企业从事绿化草坪种植,可否享受企业所得税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8号)的规定,观赏性作物的种植,按“花卉、茶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项目处理。

因此,企业从事绿化草坪种植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核定征收建筑安装企业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按税务机关核定数额纳税即可。

比如核定你的全年16万利润,每季度申报,4万乘以所得税税率25%,每季度所得税1万,全年4万元。不管你企业是否真的盈利,都如此申报。

从事多种经营项目企业如何核定征收企业所得?

按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取得的非日常经营项目收入(包括股权转让收入,土地转让收入,捐赠收入以及补贴收入等),应全额计入应税收入额,按照主营项目(业务)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计算征税;若主营项目(业务)发生变化,应在当年汇算清缴时,按照变化后的主营项目(业务)重新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计算征税。

从事海水养殖的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吗?

1、增值税方面: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注释: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具体指直接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的单位和个人销售自产的属于税法规定范围的农业产品。

2、所得税方面: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

(1)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2)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企业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根据以上规定,你所从事的种植、养殖业务是免征增值税和所得税的,但要到税务部门进行减免税备案事宜。

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规定?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制度:

纳税地点:

居民企业的纳税地点

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非居民企业的纳税地点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纳税期限与纳税申报:

企业所得税按年计征,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纳税年度

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1个纳税年度。

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1个纳税年度。

企业在纳税年度内无论盈利或者亏损,都应当依照规定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告和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企业所得税定额征收税率?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税率5%可以是农、林、牧、渔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业。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税率7%可以使农、林、牧、渔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业、交通运输业。

  扩展资料

  税务机关采用下列方法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1、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税负水平核定;

  2、按照应税收入额或成本费用支出额定率核定;

  3、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测算核定;

  4、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采用前款所列一种方法不足以正确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纳税额的,可以同时采用两种以上的方法核定。采用两种以上方法测算的应纳税额不一致时,可按测算的应纳税额从高核定。

  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应纳所得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1、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2、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  或: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实行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经营多业的,无论其经营项目是否单独核算,均由税务机关根据其主营项目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主营项目应为纳税人所有经营项目中,收入总额或者成本(费用)支出额或者耗用原材料、燃料、动力数量所占比重最大的项目。

汇总纳税企业是否可以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不可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规定,汇总纳税的企业不可以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什么是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查账征收是指企业会计制度健全,能够准确可靠计算收入、成本费用,准确核算盈亏,正确填制、准时报送会计报表,可以定为查账征收企业。会计制度不健全,会计账簿不规范,不能准确核算企业营业成果,即定为核定征收。

核定征收按收入总额的多少,征收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

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因此,核定征收的应税收入总额应当包括上述收入项目,但不含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